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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居民就诊调整啦~快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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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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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Introduction
根据省医保局、财政厅《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保障政策》(皖医保发〔2024〕9号)和市医保局、财政局《关于调整居民医保大额门诊政策的通知》(阜医保发〔2025〕10号)精神,结合我市

亲爱的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方便群众就医报销,根据省医保局、财政厅《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保障政策》(皖医保发〔2024〕9号)和市医保局、财政局《关于调整居民医保大额门诊政策的通知》(阜医保发〔2025〕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居民医保大额门诊报销政策调整如下:  


一、报销范围和标准


1.报销范围:参保居民在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 


2. 起付线:年度累计起付线为1000元。  

2025年因年中调整,自5月1日起执行,当年起付线下调至700元,以后年度按文件执行。


3. 报销比例:超过起付线部分,按40%比例报销。  


4. 年度限额:全年最高报销3000元(含2025年5月1日前已报销金额)。  


二、不予报销的情形


以下费用不纳入大额门诊报销:  


1. 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  


2. 已在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等其他医保待遇中报销过的费用。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2025年5月1日前已发生的大额门诊费用,其报销金额计入2025年度限额。(来源:阜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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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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